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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7-6/20260625-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 文号 | 浏览量 |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25〕11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办发〔2025〕36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一)根据“昌财社〔2025〕17号、保财社〔2024〕26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县孤儿助学资金3万元。
(二)“昌财社〔2025〕94号、保财社〔2025〕106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县老年助餐经费8万元。
二、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一)孤儿助学金3万元使用情况:帮助4名在校孤儿给予补助,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10万元。
(二)老年助餐经费8万元使用情况:鸡飞镇澡塘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未支付;昌宁县老年幸福食堂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
田园镇龙井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项目未开工,资金未支付;田园镇达丙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项目已完成,资金未支付;
三、项目成效
2025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金项目圆满完成实施,取得良好公益实效。全年统筹使用中央福彩公益金3万元,资助符合条件在校孤儿4名,实现应助尽助。资金全程规范直达个人账户,发放及时、专款专用,有效解决孤儿学费、生活开支难题,全年无孤儿因经济困难中断学业。项目切实保障孤儿平等受教育权利,助力学子安心求学、成长成才,受助对象满意度超98%,充分发挥福彩公益“救孤助学”作用,兜牢特殊儿童教育民生底线,社会效益显著。
2025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老年助餐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足额落地,投入专项资金8万元,为辖区4个村(社区)老年助餐点统一配齐设施设备。项目彻底改善助餐点老旧简陋硬件条件,规范食品加工、消毒留样全流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大幅提升就餐承载量与服务效率,有效解决老年人“吃饭难、吃冷饭”问题,显著优化适老化就餐环境,就餐老人满意度超95%,持续完善家门口普惠助餐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福彩公益扶老惠民作用,社会效益良好。
特此公告
昌宁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