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50625-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
文号 | 浏览量 |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上级共下达我县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64万元。资金涉及6个项目,完工5个,正在实施建设1个。
一、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一)社会公益类补助项目4个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49号)文件关于对凡具有本省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采用福彩资金实施火化补助的要求,给予火化补助。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经费:计划在田园镇新城社区培育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儿童之家、广场舞队、志愿服务队;在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培育红白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洞经乐队(乡巴佬艺术团)、新街子代表队;鸡飞镇澡塘社区培育红白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儿童之家、老年协会、志愿服务队;勐统镇勐统社区培育红白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年人协会、歌舞队、健身队。
基层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对昌宁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进行改造。
婚姻规范化试点:主要用于建设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开展集体婚礼(颁证)。
(二)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1个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主要用于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补助。
(三)儿童福利类补助项目1个
未保机构设备购置补助: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购置。
二、项目实施情况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49号)文件关于对凡具有本省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采用福彩资金实施火化补助的要求。对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省级给予1000元/例的要求。根据农村亡故人员情况统计比例,从各乡镇筛选出130个最为困难的特殊对象亡故火化人员家庭实施了补助。截至2025年5月31日止已支付资金13万元,项目已完工。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推动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生活服务。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多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医疗保健等志愿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等专业服务。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为主的活动,增强农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此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对象关爱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
基层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对昌宁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进行改造,建设篮球场、排球场各1个,羽毛球场2个,舞蹈排练教室1个,以及原有功能教室电路重排和墙壁粉刷。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
婚姻规范化试点:主要用于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建设。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用于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主要进行防滑处理及消防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未支付。
未保机构设备购置补助:进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儿童玩具、运转所需设备等。项目已完成,资金未支付。
三、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社〔2024〕119号、昌财社〔2024〕79号”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保财社〔2024〕270号 昌财社〔2024〕147号 ”下达2024年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财社〔2024〕119号、昌财社〔2024〕79号”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3万元,截至2025年6月完成支付23万元,支付率37.74%,未支出30万元。
“保财社〔2024〕270号 昌财社〔2024〕147号”下达2024年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1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止完成支付5万元,支付率45.45%,未支付6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彩票公益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养老基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扶危济困、救孤助残、资助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公益项目。同时为扩大福彩基金社会公益影响,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在显著地方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加以明示。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对福彩公益金项目的推进和建设管理,县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领导、项目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坚持执行项目建设基建程序和项目招投标制。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国库集中统一支付管理。工程款的拨付,与工程的质量、进度挂钩。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公益金、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情况。
(四)精心组织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监理负责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资料收集和质量监管等工作,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到位。
特此公告
昌宁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