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40626-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文号 | 浏览量 |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上级共下达我县中央彩票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24万元。资金涉及3个项目,完工1个,在建2个。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4.00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保民政通》〔2019〕2号)
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昌宁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补助20.00万元):“民政综合数据库”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申请家庭、留守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留守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涉及殡葬改革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众开展个人护理、居家保洁、生活协理、健康护理、人文关怀、辅助性就业六个方面的服务。
老年人福利类:昌宁县勐统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00万元。
2.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儿童福利类项目:发放27人次孤儿助学补助
残疾人福利类项目:一是个人护理项目,包括洗头、洗澡、泡脚、理发、搀扶或协助使用辅助器具进行户外运动等服务;二是居家保洁项目,包括保洁、洗衣服被褥床单及门窗户墙壁等服务;三是生活协理,包括代购生活用品及配送、家电、水维修等服务;四是健康护理项目,包括身体护理、血压测量、心理疏导、生活技能训练、运动训练等服务;五是人文关怀,包括生日、节假日关怀,组织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等;六是辅助性就业项目服务,对残疾人进行辅助性就业的指导、沟通和服务,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辅助性劳动项目,通过服务实现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的能力。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用于昌宁县勐统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2〕248号、昌财发〔2023〕1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县32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2〕248号、昌财发〔2023〕11号”下达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24万元,完成支付224万元,支付率69.14%,未支付100万元。
昌宁县勐统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资金已支付200万元。
孤儿助学资金本年9月到次年8月为一学年,助学资金在2023年内未支付1.5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截止2024年5月份助学资金支付完成。
昌宁县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补助20万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20万元。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2)质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3)时效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
二、项目资金管理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彩票公益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养老基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扶危济困、救孤助残、资助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公益项目。同时为扩大福彩基金社会公益影响,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在显著地方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加以明示。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对福彩公益金项目的推进和建设管理,县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领导、项目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坚持执行项目建设基建程序和项目招投标制。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国库集中统一支付管理。工程款的拨付,与工程的质量、进度挂钩。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公益金、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情况。
(四)精心组织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监理负责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资料收集和质量监管等工作,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到位。
特此公告
昌宁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