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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40626-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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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充分发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信于民”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严控专款专用的原则,现将2023年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收支基本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部门市级福彩公益金16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下拨实施单位,共计实施项目10个,其中已完工项目5个,在建5个。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支付44万元,支付率27.5%。

二、具体项目实施情况

市级分成的2023年福彩公益金160万元,保财综 〔2024〕5号,昌财发〔2024〕47号”文件下达分配资金,该资金覆盖6个乡镇,共10个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地面防滑地胶、防滑地砖、缓坡等。走廊、楼梯、公共区域扶手,马桶扶手,小便池扶手,浴室扶手,洗手盆扶手等。无线紧急呼叫装置及监控设备。门、防撞条、防坠网、阳台护栏,地灯、窗户限位器、灭火器箱、无障碍厕位等。灭火设备、消防按钮、吸烟区等安全标识。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2.昌宁县温泉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院场硬化、草坪种植、人工草坪铺筑250变压器安装、砖砌体等改造提升,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3.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消防设施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基本设施建设及原有设施改造,该项目正在审批。

4.昌宁县漭水镇明华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设备补助

补助资金20万元,新建老年活动场所一个,面积200平方米,床位5张,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5.昌宁县更戛乡西桂村勐令、秧田坡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设备补助

补助资金20万元,新建老年活动场所一个,面积200平方米,床位5张,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6.昌宁县勐统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10万元,对办公服务用房进行装修和改造,包括墙面翻新、地面铺设等,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支付。

7.昌宁县柯街镇联合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10万元,建设村民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便民服务窗口,配置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以完成,资金已支付。

8.昌宁县柯街镇立斯达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饮水设施改造、改善用水问题,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9.昌宁县柯街腊邑社区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小组会议室维修,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10.昌宁县大田坝镇华严村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墙体翻新、卫生间改造等,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我县2023年度共补助10个项目建设,该项目涉及敬老院提质改造、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消防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等项目。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了保障能力,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农村社区组织开展工作及村民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设施保障。

四、项目资金管理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彩票公益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养老基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项目。同时为扩大福彩基金社会公益影响,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在显著地方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加以明示。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对福彩公益金项目的推进和建设管理,县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领导、项目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坚持执行项目建设基建程序和项目招投标制。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性质和法律法规办理,严格执行资金专款专用、国库统一集中支付管理。工程款的拨付与工程的质量、进度挂钩。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四)精心组织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监理负责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资料收集和质量监管等工作,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到位。

特此公告。

昌宁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