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40305-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党的建设
组织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家风家教及家属座谈会议,深化家风家教育并开展“廉政家访”70余人。累计组织开展“三会一课”10次,主题党日2次。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学习强国“供稿”工作;常态化做好舆情信息收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强化正面舆情信息报送。
基本民生保障
◆资金争取。向上争取到位市级福彩公益金192万元。
◆社会救助。出具核对报告143份,有效提升数据精准化。救助困难群众1.85万人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60.09万元。持续对全县照料护理存在困难和照护照料不到位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回访探视,将符合条件人员3人纳入集中供养。坚持温暖救助宗旨,落实巡回救助、上门救助等政策,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人次,巡查10次。
◆养老服务。发放高龄津贴9466人次47.69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702人次8.51万元。完成1665名特殊困难老年人首次探访,探访率达100%;同时,县慈善会对65名困境老人予以慰问,累计慰问现金及物资折合总计2.35万元。
◆儿童福利。严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按标准和要求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53人6.6万元、孤儿助学金6人1.5万元。收到各类爱心单位企业、个人和社会慈善组织资助资金236.3万元,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60余场,惠及留守儿童2800多人次。
◆残疾人福利。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422人次68.18万元,积极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基本社会服务
◆殡葬改革。全县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工作运行平稳,火化遗体254例。全面完成13乡镇公益性公墓财务管理、公墓墓区管理维护、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卫生管理等工作的督查检查。完成13乡镇21个公墓林地重批、新批手续。
◆社会组织。完成昌宁县漭水镇商会的成立登记,积极筹备2023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婚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387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272对,离婚登记47对,补发结婚登记62对,补发离婚登记6对。
基层社会治理
◆区划地名工作。提前部署与凤庆县、永德县的边界联检工作,旨在确保后续昌凤线和昌永线边界联检能够无缝衔接,顺利推进。
◆社会工作。推荐上报2名“最美志愿者”、“冬日暖阳”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参加2024年度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一批”先进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其他工作
◆加强与各级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专业人员协助县殡葬服务中心周边森林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完成周边森林清林及对树木砍伐建立消防隔离带。
◆完成系统内常规安全生产检查1次,配合市民政局对局机关、县殡葬服务中心、县中心敬老院、县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季度安全生产检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