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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2-090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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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关于公布民政系统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畅通民政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渠道,快捷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民政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二、举报方式

书面信函、电话方式或者直接向昌宁县民政局进行举报

举报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4号

举报电话:0875—7121636、0875-7120517

举报邮箱:cnxmzjxmb@163.com

三、举报须知

昌宁县民政局呼吁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配合受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捏造事实或者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方便受理机构核实相关情况,受理机构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昌宁县民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