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2-06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收支基本情况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197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下拨实施单位,共计实施项目17个,完工已使用资金的共计5个,项目已完工未使用资金5个,在建7个。
二、具体项目实施情况
市级分成的2021年福彩公益金197万元,保财综(2022)7号,“昌财发〔2022〕37号”文件下达分配资金,该资金覆盖7个乡镇,共17个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昌宁县温泉乡敬老院建设补助
温泉镇敬老院建设项目规划用地3866平方米(约5.8亩),计划总投资596.73万元,项目于2017年10月23日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主体结构、装修装饰工程及部分附属工程已经完成,进行电梯和太阳能板购置安装。2021年下达补助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内部装饰,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20.00万元,未支付10.00万元。
2.昌宁县珠街乡敬老院建设补助
珠街乡敬老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为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60.00万元,最终审计结果为6924228.18元。根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街乡敬老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保财综〔2022〕7号及昌财发〔2022〕37号文件,下拨彩票公益资金50.00万元,用于昌宁县珠街乡敬老院建设补助。新建主体房1栋,水泵房1间,消防、水电等工程,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
3.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20.00万元,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硬化1740平方米,配套建设铁艺围栏、大门等附属工程,完成投资23.9万元,已拨付资金20万元。
4.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改造活动用房120平方米,活动场地硬化400平方米,护栏制作安装100米,购置安装健身路径1套,配套通水、通电、围墙、厕所等附属设施,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5.昌宁县达丙镇段家湾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8.00万元,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资金未支付。
6.昌宁县勐统镇马家田村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建设与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付。
7.昌宁县民政局困境儿童和“三留守”关爱服务项目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4.00万元,计划用于成立昌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同时结合乡镇社工站建设,统筹建设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8.昌宁县温泉镇河东片区公墓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15.00万元,项目正在规划审批中,资金未支付。
9.昌宁县温泉镇立睦片区公墓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15.00万元,项目正在规划审批中,资金未支付。
10.昌宁县柯街镇立斯达小学豪华墓拆除补助
补助资金3.00万元,拆除并迁移豪华墓4座,项目已完成,资金尚未支付。
11.昌宁县柯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费
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门窗更换,墙体粉刷,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支付。
12.昌宁县卡斯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费
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13.昌宁县更戛乡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费
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14.昌宁县柯街镇立斯达村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改造:屋顶防水处理,门窗更换,照明设施改造;楼梯改造:现浇混凝土楼梯一个,楼梯制作安装;卫生间改造一间,配套三级化粪池一个;厨房提升改造:更换屋顶,墙体瓷漆,电施工程改造,门窗更换,购置抽油烟机,蒸饭机,电磁炉等厨房电器设施。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支付。
15.昌宁县柯街镇腊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杉木吊顶安装70平方米;小会议室上模吊顶安装40平方米;单元活动室屋顶修缮处理;小寨党支部活动室墙体刮瓷及围栏制作安装,项目已完工,资金未支付。
16.昌宁县柯街镇玉地里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
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为民服务站双拉门更换、墙体粉刷、柜台制作安装、购置办公椅子等办公用品,项目已完工,资金未支付。
17.昌宁县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补助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9.00万元,用于孵化基地建设:13乡镇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及县级1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资金支出情况:(1)制作章程、制度、购买档案盒等5000元;(2)配备办公台式电脑14台68000元(清华紫光);(3)培育新的社会组织预留资金1万元;(4)培训费7000元(含培训资料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用、会议伙食费)。培训对象:昌宁县61家社会组织、11家业务主管单位和14个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进行培训。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实施,我县2021年度共补助17个项目建设,该项目涉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困境儿童和“三留守”关爱服务项目、公墓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为民服务站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及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结合乡镇社工站建设,统筹建设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健全完善以“政府主导、民政主抓、部门联动、乡镇履责”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公益性公墓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属性、覆盖农村居民、分类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重点在乡镇中心公墓难以覆盖的边远山区规划建设一批小型化、生态化、立体化公益性墓地。发改、财政、民政、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水务、林草、交通、扶贫等部门要超前规划、整合项目、筹措资金,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社会服务站建设完成后可为各地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提供可参考的示范样板和专业服务模式。
四、项目资金管理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彩票公益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养老基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扶危济困、救孤助残、资助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公益项目。同时为扩大福彩基金社会公益影响,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在显著地方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加以明示。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对福彩公益金项目的推进和建设管理,县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领导、项目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坚持执行项目建设基建程序和项目招投标制。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性质和法律法规办理,严格执行资金专款专用、国库统一集中支付管理。工程款的拨付与工程的质量、进度挂钩。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四)精心组织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监理负责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资料收集和质量监管等工作,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到位。
特此公告。
昌宁县民政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