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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0-043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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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收支基本情况

2019年,上级共下达我县市级福彩公益金资金350万元。目前,下达资金已全部下拨实施单位,共计实施项目24个,完工已使用资金1个,完工未使用资金17个,在建3个、未开工及未使用资金3个。

二、具体项目实施情况

(一)上级以“保财综〔2019〕10号”下达市级分成的2019年福彩公益金第一批资金30万元,县级以“昌财综〔2019〕10号”文件分配资金,下达资金共实施项目3个。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更戛乡西桂村刺坝林村民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补助(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2.翁堵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资金尚未使用。

3.大田坝镇华严村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资金尚未使用。

(二)上级以“保财综(2019)28号”下达市级分成的2019年福彩公益金第二批资金310万元,县级以“昌财发〔2019〕137号”文件分配资金,下达资金共实施项目19个。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残疾人福利事业补助(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14万元,资金已下达县残疾人联合会,截至目前,资金尚未使用。

2.县区财政部门申报省级福彩专项公益金项目规划培训费(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5万元,资金已下达县财政局,目前,该笔资金未使用。

3.耈街乡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3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4.柯街镇立斯达村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5.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二期设备购置补助(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10万元,目前,资金尚未使用。

6.昌宁县离退休干部老年活动室改造项目补助(在建)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5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资金尚未使用。

7.珠街乡敬老院建设补助(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3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8.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二期)建设配套资金(完工已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48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已全部拨付工程款。

9.温泉镇敬老院建设配套资金(在建)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60万元,目前,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尚未使用。

10.卡斯镇敬老院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2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1.温泉镇松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6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2.耈街乡团山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3.田园镇九甲社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4.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3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5.更戛乡更戛社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6.田园镇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7.鸡飞镇鸡飞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8.耈街乡栗木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配套资金(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19.昌宁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配套资金(在建)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50万元,目前,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资金已支出30万元。

(三)上级以“保财综〔2019〕31号”下达市级分成的2019年福彩公益金第三批资金10万元,县级以“昌财综〔2019〕13号”文件分配资金,下达资金共实施项目2个。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大田坝镇湾岗村天堂老年人健身中心(天堂书院)(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2.卡斯镇邑林村新田头村民小组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完工未使用)

上级下达补助资金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尚未使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彩票公益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养老基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扶危济困、救孤助残、资助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公益项目。同时为扩大福彩基金社会公益影响,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在显著地方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加以明示。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对福彩公益金项目的推进和建设管理,县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领导、项目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坚持执行项目建设基建程序和项目招投标制。

(三)严格资金管理。我县的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办理,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统一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将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款的支付挂钩,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财经纪律。在执行过程中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公益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四)精心组织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监理负责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资料收集和质量监管等工作,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