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19-04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民政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昌宁县及时下拨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万元。
其中: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田园镇24万元、柯街镇4.8万元;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田园镇0.5万元、柯街镇0.1万元;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万元;昌宁县温泉镇松山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万元;昌宁县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万元;昌宁县更戛乡更戛社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8万元;昌宁县田园镇九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万元;昌宁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