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2-051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关于明确委员
职责分工及划分党小组的通知
党支部班子成员、全体党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党的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昌宁县民政局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全局党建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局党支部各委员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及党小组划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
1.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书记施军宁同志,负责支部全面工作。
2.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委员韩宝红同志,协助支部书记全面统筹局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任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
3.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委员容易同志,协助支部书记工作,任宣传委员,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等工作。
4.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委员李世宏同志,协助支部书记工作,任青年委员,负责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等工作。
5.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委员辉朝祥同志,协助支部书记工作,任纪检委员,负责抓好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党小组长及党员划分
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下设局机关党小组、县中心敬老院党小组、县殡葬中心党小组,容易兼任局机关党小组组长,辉朝祥兼任县中心敬老院党小组组长,李世宏兼任县殡葬中心党小组组长。负责该党小组所属党员的组织管理、学习教育等工作,带领所属党员完成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局机关党小组所属党员(16人):施军宁、禹志坤、罗贤忠、洪云敏、张如典、沈玉永、杨光华、韩宝红、刘亚楠、张萍、赵雁云、李志高、容易、杨用兴、范华、禹开庆。
2.县中心敬老院党小组所属党员(5人):辉朝祥、李鹏程、张淑华、熊梓霖、曾健娇。
3.县殡葬中心党小组所属党员(5人):李世宏、董晓军、鲁凤美、欧阳正、辉峒兵。
三、工作要求
1.党支部“一班人”,要团结搞好支部全面建设。
2.党支部各委员,必须坚持“分工不分家”和统筹“一盘棋”原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重点任务清单,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任务,不负群众信任和组织重托。
中共昌宁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