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17_Z/2016-032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李莹等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股室、下属二级单位:
根据《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李莹等7同志任职的批复》(昌人社复〔2015〕40号)文件精神,经县民政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各股室负责人任职事宜通知如下:
李 莹 任昌宁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毕春霞 任昌宁县民政局规划财务股股长
颜 芳 任昌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兼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主任;
穆开华 任昌宁县民政局救灾股股长;
杨光华 任昌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股长;
刘亚楠 任昌宁县民政局老龄综合股股长;
张丽芹 任昌宁县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霍建华 任昌宁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负责人,兼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负责人。
中共昌宁县民政局党组
201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