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2-071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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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开展法治建设全面督察推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见真章”
为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6月8日起,昌宁县委依法治县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建设书面督察,并于7月4日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政法委、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县司法局组成两个督察组,对全县10个县直部门及4个乡镇进行实地督察。
督查中,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客观梳理被督察乡镇、单位(部门)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及重点工作‘回头看’”的贯彻落实情况,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此次督察,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为抓手,切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使命感、紧迫感,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切实把督察过程变成研究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推进整改落地见效,为推进法治昌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奋力开创昌宁法治建设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根据督察发现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目前法治建设的痛点难点,形成切中要害、直指病灶的问题反馈清单,下发各级各部门以督促改,并将专项督察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各部门年度法治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本次专项督察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总结,力求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换为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新动力,为依法治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