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2-0519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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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司法所: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 促进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新法明确了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近日,漭水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国家庭教育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宣传视频短片、案例分析和法条解读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庭教育的概念、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科学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人子女健康成长。
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知晓率,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注重家庭教育,增强“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预防家庭矛盾纠纷,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