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5-6-/2021-110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11-0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司法局:念好“五字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昌宁县司法局:念好“五字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昌宁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念好“五字诀”,从加强学习、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精准惩治、长鸣警钟五个方面着力,进一步绷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压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效明显。

坚持“学”字为先,加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充分运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读书班”、干部职工个人自学等形式,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1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反馈整改工作1次,专题研究昌宁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1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2次,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300余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0次、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5次。

坚持“责”字为要,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党组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监管主体。县司法局党组始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实施“纪法意识强化年”和查摆党员干部自身“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常研究、常部署,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基层司法所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压实压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严格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局25名科级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全面分析“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存在问题表象下的原因,剖析问题背后的本质,查找领导班子问题清单12个、班子成员问题清单57个,其他司法所所长、股室负责人180个;制定整改措施249条,逐项整改落实。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管,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考勤、请假、学习、督查、会议等各类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状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告诫提醒,及时批评教育,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真正做成“常态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铸大错,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2021年以来,该局共开展节假日、日常管理期间廉政提醒谈话9次,全局干部职工做到全覆盖。

坚持“治”字为纲,精准惩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局党组积极配合支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使其在县纪委县监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警”字为鉴,长鸣警钟,强化以案释纪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针对国家司法部和省市县司法行政系统,云南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尤其是发生在身边的“活教材”为鉴,深化以案促改,认真组织召开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大会,走近法院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件警示干部职工,切实守住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始终挺纪在前,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2021年以来,该局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5场次,学习上级通报典型案例30余起,受教育干部职工26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