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090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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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开展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 示范村(社区)复核初核工作
近日,昌宁县司法局依据《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县司法局实地检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得低于总数30%的要求,对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核初核工作,深入田园镇龙泉社区、漭水镇漭水社区2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查看其人居环境、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情况;与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部分群众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如何创建、创建形式、创建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并向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发函征询意见和建议,现已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提交初核建议。
下步,昌宁县司法局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依法治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