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06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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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扎实开展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政策宣讲
为深化全体干部职工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力推进昌宁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日,昌宁县司法局再次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专题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让大家熟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处理情况,全局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主要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必要性、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讲解,选学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部分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通过此次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司法行政工作权威性和独立性的认识。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作为一名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学习遵守宪法法律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发挥维护司法权威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了纪法意识,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一名干警表示。
“开展此次宣讲活动,是为了让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真正了解、掌握、执行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落实执行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扛起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制度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昌宁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