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011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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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宁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加强学习、压实责任、加强管理、精准惩治、长鸣警钟五个方面着力,进一步绷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压线”,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以及“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学习、干部自学等形式,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党组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监管主体。昌宁县司法局党组压实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常研究、常部署。局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司法所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压实压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加强管理,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考勤、请假、学习、督查、会议等各类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状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告诫提醒,及时批评教育,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真正做成“常态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铸大错,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精准惩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局党组积极配合支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使其在纪委监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长鸣警钟,强化以案释纪教育。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针对国家司法部和省市县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发生在身边的“活教材”为鉴,深化以案促改,认真组织召开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大会,以真实案件警示干部职工,切实守住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始终把法纪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