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1211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地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主体:
2020年6月10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对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指出了我县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计划要求,昌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6月底以前对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贯彻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2号)和实际执法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台账。监督检查对象在6月15日17:00前,将工作台账要素表及台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台账要素内容见附件。
(二)实地检查执法主体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核查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信息情况(公开执法人员资格、执法决定等应该主动公开的执法信息),抽查部分2019年7月4日后形成的行政执法卷宗。
四、相关要求
各行政执法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完善工作台账,确保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要把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为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抓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工作邮箱:cnxfzb@163.com,联系人:范建全,联系电话:7138148。
附件:昌宁县三项制度工作督查台账要素表
昌宁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宁县司法局代章)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