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10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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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来,昌宁县司法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部门实际,突出“三个聚焦”,切实履职尽责,着力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聚焦问题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揭短亮丑。针对存在问题,尤其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以及市局年度考核指出的“领导班子团结不够”等问题,县司法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及时调整优化班子分工,严格落实AB角制度,合理调配股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注入新鲜血液,新组建的班子队伍团结协作、相互补台,全局上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及时修订完善《昌宁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制度管人管事,共同推进2020年昌宁县司法行政工作。目前,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干事氛围浓、心齐气顺劲头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聚焦责任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属于党组的问题,由党组书记牵头负责,党组成员全员参加,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属于党组成员个人的问题,由成员个人按要求逐人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一项一项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同时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和股(室)、处(所)的整改落实工作。强化政治生态研判,抓实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计,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自觉行动。
三是聚焦主业抓落实。以实施“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化年”活动为载体,更加聚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主责主业,把存在突出问题落实整改与自身主体责任、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落实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和省市司法系统“以案促改”动员部署为抓手,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以身边“活教材”为鉴,切实深化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配合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抓实监督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紧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人员,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