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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0-101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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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五个精准”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昌宁县司法局:“五个精准”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2020年7月以来,云南省昌宁县司法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五个精准”为手段,全面从严从实开展社区矫正领域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执法活动标准化与痕迹材料规范化齐头并进,矫治质量与监管水平同步提升,开创了社区矫正参与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新局面。

精准组织——重构工作格局

建强领导机制。根据省厅和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社区矫正工作,及时制定下发通知,成立昌宁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相关要求,全县13乡镇党委、政府均于8月15日前成立了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各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在总项目中专项规划了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新建和配备全县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社区矫正室、刑罚执行室、心理矫治室等各类基础设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全面开启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打下硬件基础。健全管理制度。以清单式“废改立”为形式,对标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修订全县原有的各项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使之与时俱进、依法依规、科学有效。

精准普法——全力营造氛围

坚持普法先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之际,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学习。制定下发通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前从上到下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题宣传学习活动,采用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在县城和13乡镇中心集镇集中宣传、张贴标语、现场咨询,通过各种普法公众号、微信群、QQ群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在6月30日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观看“以案释法”专题片和动漫宣传教育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集中承诺和签订《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承诺书》、集中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点等“四个集中”学习,掀起了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高潮。在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以来,继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学习,坚持端正态度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以解决具体问题为目标,做到学通弄懂、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为精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精准执法——有效降低风险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分析研判制度。每个月25日左右召开1次基层司法所长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求各司法所对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逐一整改落实,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积极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对接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重大困难和问题,做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管理机关良性配合,齐抓共管,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预期实效。坚持社区矫正巡查制度。今年4月以来,共开展2轮社区矫正工作巡查,对13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全面规范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执法行为。有效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全面探索“监所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由分管领导积极对接监狱警察,分片区、分时段到13乡镇司法所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亲自进行罪犯点验,为社区服刑人员上法治课,提高教育矫治效果,促使其主动接受监管,顺利回归社会。

精准监管——杜绝重新犯罪

严把入矫关。接到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后,依法办理相关入矫手续,做好接收登记工作,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一人一策,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小组,落实个性化矫正方案,通过规范组织严肃的入矫宣告,增强入矫教育的仪式感,上好入矫“第一课”,提高入矫效果。严把监管关。以奖惩为手段,抓好在矫监管。全面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奖惩的工作制度,对不服从监管的坚决予以训诫、警告或提请收监执行,对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予以表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因受警告、训诫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等管理规定,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有效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权威和刑罚的严肃性。严把解矫关。对于认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服从司法行政机关教育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后按时予以解除矫正,依法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精准教育——助力重塑人生

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和重点教育,提高教育矫治效果,助力社区服刑人员重塑人生。开展集中教育。要求13乡镇司法所每月定期集中进行教育学习和劳动改造,确保服从管理、按时报到、接受教育和公益劳动,系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开展分类教育。结合实际情况,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性质,对同类犯罪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提高教育矫治实效性。开展个别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近期表现,对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高风险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提醒其悬崖勒马、细心洗脑、矫正言行、回归正轨,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开展重点教育。对有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和重点教育,要求其随时随地服从当地司法所、村(居)委会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其不触碰法律红线,守住重新违法犯罪的底线。

据统计,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55人(其中年内接收15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1877人(其中年内解矫155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78人,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