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08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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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教育基地聆听了两位警官和相关领导的谆谆教诲,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我更加清楚自己的‘身份’,在下步社区矫正过程中,我一定加强学习、矫正自我,遵纪守法、重塑新生。”云南省昌宁县田园镇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激动地说。
为有效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狱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质量。8月上旬,云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队一行3人,在昌宁县司法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深入昌宁县田园、漭水、珠街、耈街、大田坝、柯街六个乡镇司法所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会上,乡镇司法所所长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并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就请销假、遵纪守法、日报告、每月思想汇报等作要求。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队两位警官对昌宁田园等六个乡镇在册的15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点验,从牢记罪犯身份、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服从监督管理三个方面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服刑机会,严守法律法规,顺利渡过社区矫正期。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谈话,检查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执法档案规范情况、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谈话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省级社区矫正工作队领导对昌宁县各乡镇司法所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指出了存在的细节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介绍,刑罚执行 一体化工作开展以来,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对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家庭带来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司法所管理的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服刑积极性。社区矫正对象在身份意识、“在刑”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范意识得到“五个强化”。
“下一步,昌宁县司法局将继续依法依规从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落实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上下联动、从严监管,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构建社区矫正‘大创新’‘大协作’格局。”昌宁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