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070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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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中共昌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苏格非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13个重要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依法治县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排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上级全面督察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昌宁县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昌宁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昌宁县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书面通报了2019年度县(市、区)依法治市工作考评结果和昌宁县2019年依法治县工作考核情况及昌宁县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报告。会议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要严格对标对表,限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根据昌法委办〔2020〕3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涉及本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销号制度,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成果,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引领、组织作用,真正担负起牵头责任,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亲自动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要聚焦任务,坚持以发展为目标,补齐短板补强弱项;要聚焦自身,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新中国首部《民法典》的出炉,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及“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准确把握昌宁依法治县面临的形势任务,结合2019年县(市、区)依法治市考评结果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找准问题,加以整改。指出当前“地摊经济”的发展带来的食品安全、城市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既发展经济,又要实现良好的城市治理。要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昌宁县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落实《昌宁县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昌宁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再上新台阶,谱写法治昌宁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