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04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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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制定,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近日,昌宁县司法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九章六十三条,对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社区社区矫正法》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尤其是对矫正对象的职责、矫正对象的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内容有了全面细致的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