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01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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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昌宁县积极打造特色普法名片,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一是以法治小广场打造普法新舞台。建成全市首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广场由法治神兽雕塑、宪法浮雕、法治宣传浮雕、法治格言石刻、LED电子显示屏、井亭等组成,是一个集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高品位、多功能的法治文化阵地,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城市法治氛围与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文化品位融为一体。二是以五用工作法拓宽普法新思路。有效运用“汉语+苗语”“汉语+彝语”和“汉语+傣语”等多位一体的双语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带动少数民族同胞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宣传教育不让任何一个少数民族落伍掉队。用民族文字书写警示教育语句,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播和应用,推进了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谐发展。将法治文化融入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文化中,以文化墙为“媒”,充分利用图书角、普法大讲堂,增添民族语言法律书籍等民族法治元素,增强法治文化的覆盖面、渗透率。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地熟、人熟、语言通的优势,向群众宣讲国家大政方针和实用法律法规,拉近干群关系。三是以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创造普法新模式。建成首个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构建起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形载体,扩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空间,完善青少年的知识结构,形成一个渐进、科学、合理的法治教育体系,结合多媒体普法平台的展示和法治宣传教育报告厅、模拟法庭的运用,确保青少年在成长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四是以特色读本赠阅促进普法实用性。编写“普法三字经”、印制昌宁县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邀请昌宁县全体专职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精心挑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等24部法律法规,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针对每个案例进行法律解析、阐释警示意义,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通俗的汇编成册,向7个乡镇的广大群众赠阅读本,共计5万册,实现“户均一册”。五是以扫黑除恶宣传推动普法再深入。充分发挥普法办牵头、统揽、组织、指导的职能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承担起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方面,结合宪法学习宣传、脱贫攻坚暨“三深入”工作和“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个别走访、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展板等载体和“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图文并茂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通过定期更新宣传栏、LED滚动播放、移动短信发送等形式,促进扫黑除恶宣传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