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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16_C/2018-090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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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专项整治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县司法局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明确整治目标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及内容、整治的方法步骤,使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敏锐性、警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坚持杜绝参与经商办企业。二是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自查、全面核查、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全系统31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整治,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不准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准采取参股分红,合伙合作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以接受聘任兼职取酬等方式参与经营性活动等“三不准”要求逐人查改,认真填写《云南省公务员投资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情况明细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等规定,做到登记齐不漏报瞒报,清理彻底,不留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