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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1-080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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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提供XXX(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昌宁县提供XXX(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行政主要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办理事项名称

办理单位(行业、系统)名称

索要证明材料名称

设定依据

开具(核发)单位

备注





























填表说明:

1.办理事项是指县内企事业单位在自来水供应、燃气供应、公交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时涉及的具体办理事项名称。

2.办理单位(行业、系统)名称指县内自来水供应、燃气供应、公交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系统、行业)。

3.索要证明材料名称指县内自来水供应、燃气供应、公交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系统、行业)在办事中向当事人索要证明材料的规范名称。

4.设定依据指县内自来水供应、燃气供应、公交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系统、行业)在办事中向当事人索要证明材料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5.开具(核发)单位指要求群众、企业提交证明材料的开具(核发)单位名称,县内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系统、行业)必须为当事人指明到哪个具体单位开具。

6.备注栏请注明证明材料的实际用途分类,具体包括身份类、财产类、关系类、资质资格类、经历类和其他类别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