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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41014-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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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昌宁县司法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38.00元,决算为46,555.4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38.00元,决算为31,074.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75%,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元,决算为15,4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25%,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4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38.00元,支出决算为46,555.4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38.00元,决算为31,074.4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元,决算为15,481.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接待检查验收人次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2.85元,下降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5.85元,下降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00元,下降2.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接待检查验收人次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