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112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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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8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预算的9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000.00元,完成预算的82.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例行节约,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支出,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720.00元,下降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例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00元,占40.91%;公务接待费支出65000.00元,占59.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依法治县、普法和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司法公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依法治县、普法和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司法公正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