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063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名称 | 昌宁县司法局 | ||||||||
内容 | 说明 | ||||||||
部门总体目标 | 部门职责 |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是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具体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检查、督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六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是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根据三定方案归纳 | ||||||
总体绩效目标 | 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打造过硬司法铁军;聚焦存在困难问题,补齐短板补强弱项;聚焦法治宣传教育,抓实普法规划工作;聚焦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聚焦司法为民主线,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聚焦规范执法路径,强化特殊人群管控;聚焦稳中求进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法治昌宁建设,抓实法治政府建设。 | 根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各级党委,各级政府要求归纳 | |||||||
一、部门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 |||||||||
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603.74 | 全年执行数 | 796.24 | 备注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603.74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796.24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社保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社保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财政拨款金额(万元) |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偏低原因及改进措施 | ||||
基本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 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公用支出等。 | 579.32 | 579.32 | 100% | |||||
项目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 岗位性补贴、非税收入项目 | 22.83 | 22.83 | 100% |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投入 (15分) | 目标设定 (7分) |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 定性指标 | 3 | % | 100% | |||
绩效目标准确性 | 定性指标 | 4 | % | 100% |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定性指标 | 2 | % | 100% | |||||
预算配置 (8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定性指标 | 2 | % | 100%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定性指标 | 2 | % | 100% | |||||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 定性指标 | 2 | % | 100% | |||||
过程 (3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定性指标 | 3 | % | 90% | 扣1分,预算调整率123%,但主要涉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产生,扣除专项资金在20%以内。 | ||
支出进度 | 定性指标 | 4 | % | 扣4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法律援助资金、装备资金、业务办案费等未按进度支付。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 |||||
资金结余 | 定性指标 | 4 | % | 50% | 扣2分,2019年结余502万元,2020年结余452万元。改进措施:加强结余资金使用 | ||||
预算管理 (12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定性指标 | 4 | % | 100%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指标 | 4 | % | 1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定性指标 | 4 | % | 100% | |||||
资产管理 (3)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 定性指标 | 4 | % | 100%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指标 | 1 | % | 100%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定性指标 | 1 | % | 100% | |||||
产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定性指标 | 1 | % | 100% | |||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 定性指标 | 30 | % | 100% | |||||
经济效益 | 定性指标 | 5 | % | 100% | |||||
效果 (25分) | 履职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 | 定性指标 | 5 | % | 90% | |||
生态效益 | 定性指标 | 5 | % | 9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定性指标 | 10 | % | 90% | |||||
总分 | 总分值 | 总得分 | 自评等级 | ||||||
100.00 | 93.00 | 优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本单位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社区矫正经费、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经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全省司法行政业务视讯平台建设等项目经费属于涉密资金不作公开,此次项目绩效公开只对不涉密项目进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