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16_C/2016-092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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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党支部于2016年6月13日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班子,为便于工作,经2016年9月2日支委会研究,对支部班子分工及工作职责作如下明确:
支部书记帅洪娥 负责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支部委员李 予 负责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支部委员王爱萍 负责分管宣传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工作。
支部委员杨茂永 负责分管青年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结合青年特点,组织青年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做好青年的管理教育工作和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三)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支部委员王德海 负责分管组织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目标管理工作。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中共昌宁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