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0219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文号 | 昌司发〔2021〕4号 | 浏览量 |
各股室、处所:
为深入开展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昌宁县司法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雪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祁 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禹光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娇娇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杨艳梅 副局长
穆 鹏 副局长
成 员:马 宏 办公室负责人
段兴忠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
禹志永 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
杨晓源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范建全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
朱 莹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徐腾宁 昌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胜臣 新纪法律服务所主任
管华轩 金曦(昌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月红 田园司法所所长
张丽芹 漭水司法所所长
赵露璐 耇街司法所所长
赵光华 珠街司法所所长
李佳洋 大田坝司法所所长
罗刚飞 柯街司法所所长
段溪村 卡斯司法所所长
茶正伟 湾甸司法所所长
字宏伟 鸡飞司法所所长
字绍军 翁堵司法所所长
吉治颖 温泉司法所所长
熊世柱 勐统司法所所长
马永兵 更戛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由段兴忠兼任办公室主任,于江、段玉仙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和具体工作。
昌宁县司法局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