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1207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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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处所:
为确保完成昌宁县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全面深化改革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经局班子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昌宁县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雪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祁 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穆 鹏 副局长
成 员:禹光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艳梅 副局长
杨娇娇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马 宏 办公室负责人
禹志永 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
段兴忠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
朱 莹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杨晓源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范建全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
罗金海 昌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胜臣 新纪法律服务所主任
13乡镇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穆鹏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禹志永、段兴忠、朱莹、杨晓源、范建全、罗金海、张胜臣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联络相关股室、处所,收集整理上报县局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开展具体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相关会议精神;
(二)对县局涉及改革领域任务的工作分解交办;
(三)督促分解至相关股室、处所涉及改革领域工作交办的完成情况;
(四)收集整理股室、处所上报的涉及改革领域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县委改革办报送工作,建立健县局改革工作台账。
(五)各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开展分管联系的股室、处所涉及改革领域任务的相关工作,落实改革举措,推进改革工作进展,把好上报材料初审,确保改革工作抓出实效。
昌宁县司法局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