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3-041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现对昌宁县司法局2022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治法治调研与督察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昌宁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员编制4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处主任1名、13乡镇司法所所长各1名。
2.职能职责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三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四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五是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具体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检查、督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六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八是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2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情况
年末共有人员37人,其中:政法专项人员35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1.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关系。生态效益的好坏,直接涉及全局和长期的经济效益。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价,进行可行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开始项目,以求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
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及控制行政成本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制定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按差旅费规定的级别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会议不安排宴请。公务接待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不喝高档酒。
5.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继续做好深化财政改革有关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管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
6.严格执行行政成本管制制度和厉行节约成本的规定,加强了公务差旅费、会务费的管理,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加。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及货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县财政局2022年批复昌宁县司法局财政预算总收入800.51万元,2022年决算总收入876.32万元,2022年决算总支出876.34万元,2022年末无结余。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内控: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强化改进措施,2020年制度废改立修订完成《昌宁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收到文件后,领导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单位绩效自评指标体系。通过查看资料、对比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单位2022年度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履职效益是否明显、预算配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分析,做到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分析,昌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2.8分。
(一)产出指标分析
通过自评分析,2022年产出指标29.6分(总分32分,自评29.6分,扣分2.4分),分别是工作完成率(总分8分,自评7.2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施、完成工作任务,扣分原因:部分工作完成时效慢;支付进度率(总分8分,自评6.4分),扣分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质量达标率(总分8分,自评8分);成本控制率(总分8分,自评8分)。
(二)效益指标分析
2022年效益指标28.8分(总分32分,自评28.8分,扣分3.2分)。扣分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导致部分项目效益与预期有一定差距。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三)满意度指标分析
2022年满意度指标14.4分(总分16分,自评14.4分)。分别是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满意度(总分8分,自评7.2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总分8分,自评7.2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达时序进度。
(二)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量化并细化相应的预算指标,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断细化和完善预算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帐务处理流程,做到各项支出合规、合理、合法。其次是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一是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应增加预算安排。二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重视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二是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股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三是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四是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司法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昌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昌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司法局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评价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司法局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