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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23-0128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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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昌宁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昌宁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8号;昌宁县公安局;邮编:678100;电话:7121007;传真:71210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昌宁县公安局根据职能和工作任务,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改进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围绕中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聚焦公安中心工作,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安局子网页发布信息113条,昌宁警方发布微信1486条、微博1325条,原创拍摄、制作短视频131部。二是树牢意识,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警情也是舆情”的意识,制定突发敏感案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采取分析研判、舆情监测、高效处置等措施,切实做好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畅通网上受理渠道,完善线上线下流转审批,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更新工作动态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县公安局子网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执法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依法行政和解决民生述求为民服务效能,促进执法公开规范化建设。

(四)政策解读回应。一是依托信息公开网页和新媒体对政策性文件通过图表、动漫、视频、问答等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2022年共发布多元化解读4次,推荐转发的政策措施解读产品信息2条。二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畅通公众沟通渠道,及时处理答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态。2022年办理回复领导信箱留言4条,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集政策宣传、办事服务、信息发布、资料下载等功能为一体的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持续作好“昌宁警方”微博、微信和抖音号等5个新媒体平台的资讯发布工作,实现多平台共振。二是建立完善新媒体自检自查体系,重点从运维情况、审核情况、在线答复、举报受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三是积极推进12345与110建立对接联动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要求,县公安局积极与政务部门对接联动,建立联动处置非警务警情和会商交流机制,全力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2022年县公安局12345共受理工单6件,办结率100%。

(六)监督保障工作。严格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综合考评内容,对内外监督中发现的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坚决追究责任,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2

0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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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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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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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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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我局涉及警务信息多不适宜向社会公开,导致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二是我局业务人员对网站熟悉程度不够,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昌宁县公安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