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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23111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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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交警多维度推动普法强基提质增效

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十百千工程”,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实现了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有效提升,为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企业

昌宁交警组织宣传民警走进辖区客运车站、客货运、危运企业运、公交公司等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多媒体讲座,通报事故案例、讲解安全常识等形式,对企业负责人着重讲解了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求驾驶员紧绷“安全”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

进单位

昌宁交警组织宣传民警走进到辖区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对单位部门负责人、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向广大干部、职工讲解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同时结合各个单位用车实际,着重就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剖析,同时结合“拒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讲内容,从拒绝酒驾醉驾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车驾驶安全常识等方面,提醒驾驶人开车从细节入手,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行车,告诫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名文明的驾驶人,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进社区

昌宁交警宣传民警走进辖区各个社区,通过与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提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同时,宣传民警与工作人员一同为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的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和使用安全带,提醒广大群众要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理念,争做文明、礼让、遵规、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进学校

昌宁交警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所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宣传活动,根据各个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为鉴,通过现场演示交通指挥手势,上交通安全课的形式,提醒广大师生们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无小事,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速超员等车辆出行,过马路时要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和无故停留,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懂得分辨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和交通陋习,让学生们从小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进农村

昌宁交警宣传民警结合辖区各个乡镇每月的农村集市,进农村大力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针对中老年、农村儿童、留守老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特点,向大家深入浅出地讲解摩托车、电动车行车安全须知以及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提醒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养成车让人、人让车,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进媒体

今年大队以新媒体为宣传重点,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以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为载体,并充分发挥其宣传覆盖面广和新闻快报的特点,曝光事故案例及酒驾案例,曝光驾驶人的交通陋习以及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广大驾驶人吸取教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广泛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同时通过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全面强化对群众交通安全思想意识方面的思想灌输。

进网络

随着信息多元化、传播网络化的趋势,昌宁交警充分借力新媒体平台发挥传播警务信息、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队开启多样化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昌宁交警官方微博、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广泛报道大队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并针对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农用车非法载客,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突出特点,大力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曝光典型案例。新媒体宣传形式不单单局限于文字,而是将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形式相互结合的方式来宣传所表达的内容,发布的路况信息、安全提示等让交通安全宣传不再枯燥无味,信息传播优势宣传受众广泛,形式生动活泼、喜闻乐见,易于群众接受,且宣传成本低,不受时空天气的影响等,时刻教育引导群众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

截至目前,昌宁交警共开展宣传活动 80余次,发布信息160余条,进企业5余次,进学校30余次,进社区30余次,进农村30余次,进单位20余次,进媒体发布20余条,进网络发布7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