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15-082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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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5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提高全体民警的法律素质,根据《昌宁县实施依法治县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全面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昌宁县公安局依法治理、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用5年的时间,在全局范围广泛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法制宣传深入到企业厂矿、农村基层、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有法、行为守法、遇事找法的思想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立彬任组长,党委委员、分管法制的副局长张国勇任副组长,各二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大队长刀紫强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及各二级部门内勤为成员,办公室成员负责起草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等材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的,由相应职务人员接替。
四、普法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原则的要求,充分利用“110”宣传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法律素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邀请有关法律专家教授或法律专业人士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制讲座,推行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重点组织民警学习公安常用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打牢公安机关及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养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抓好青少年及流动人口法制教育。青少年通过强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活动或征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小故事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流动人口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供方便服务,提高自觉守法的能力素质。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单位”、“送法进机关”等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增强群众和单位的法律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对照责任分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由法制大队组织落实每月开展1次普法或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开展1次普法考试,每年在普法对象中开展2次主体法规、主管工作的普法或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在挂钩联系的村、社区开展2次适用性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全县在职干部职工开展1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由新闻宣传中心组织落实在昌宁电视台《平安昌宁》栏目制作播放4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片。纪委督察组织落实。对系统内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促检查
(二)加强自身学习培训,增强民警学法用法自觉性。公安民警学习实行民警自学、集中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对新颁布的涉及公安执法的法律、法规,适时重点组织安排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宣传教育,深入企业、学校、人员集中地,开展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法制大队。
(四)创新载体和形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采取开设专栏、专刊、专题节目,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案例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普法效果。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