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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15-090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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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召开回访工作推进会

9月1日,昌宁县公安局召开群众报警求助和窗口管理服务回访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世楚主持,县局群众报警求助和窗口管理服务回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会上,李副局长就群众报警求助和窗口管理服务回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步回访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职。县局回访办(警令部)要认真履行对群众报警求助和窗口管理服务回访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职能,负责对回访结果的汇总和研判,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对回访发现的问题,及时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要加强督导。县局回访办(警令部)要组织“回访研判督导工作专班”成员,深入各责任部门抽查是否按回访工作的方式、流程要求进行回访,所(队)长是否认真开展回访工作,是否认真如实登记上报,是否落实对不满意警情和窗口管理服务实行逐一挂账销号办理。要通过落实以上要求,达到真正解决民意“空转”和“两张皮”的问题。三是要创新举措。要切实创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各警种、各部门要从群众的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民意引领型的刑侦模式、治安管理模式、交通管理模式、派出所工作模式、队伍管理模式、督察工作模式、巡特警工作模式等,将民意引领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到各方面。治安大队要按“将社区民警开展民情恳谈覆盖率纳入考核”的要求,落实“民意征询表”工作。四是要抓实整改。要正确对待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着力解决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有效提升民警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执法意识和工作效率。五是要加强宣传。要多措并举,加强民意回访工作的对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真正建立起群众参与的工作评价机制,将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期间,通报了2015年1月至8月全局群众报警求助和窗口管理服务回访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局领导亲自参与回访、部门领导全程参与回访、交叉核实、督促整改等措施的落实,群众对全局接处警工作和窗口管理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