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19-12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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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宁县公安局湾甸派出所执法办案区被省公安厅确立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办案区示范点。
自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昌宁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部署要求,严格把握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和认定程序,积极开展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2019年以来,县局筹集资金100余万元在湾甸派出所建成全市首个智能化办案区,并拍摄了以湾甸派出所执法办案区管理使用为范例的执法演示片,以湾甸派出所为试点推动全县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升级改造。12月24日,经过层层考查和筛选,湾甸派出所执法办案区被确立为全省公安机关9个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办案区示范点之一。
下步工作中,湾甸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和办案区视频监控等工作要求,推行完善覆盖全流程执法记录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竭力打造办案区智能化管理升级,为全县公安机关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奠定良好基础,带动昌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