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19-01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1-16 |
文号 | 浏览量 |
今年我市被国家禁毒委确定为首批“国家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为确保全面完成创建目标,需要社会各界全力助推创建工作,切实营造全民禁毒、全民参与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浓厚氛围。
禁毒示范城市创建,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形成整体合力,使全县人民进一步认清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自觉做到远离毒品,将禁毒、拒毒意识普及到整个辖区。让毒品远离我们,是人民的期盼;让毒品远离千家万户,是各级禁毒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让人人拒绝毒品,是禁毒工作者的工作方向和崇高使命。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多一个人参与禁毒宣传,就可以让更多的人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更好的阻止毒品这场“白色瘟疫”的进一步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