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16_A/2018-052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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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份,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2018年2月份以来,有一名隆阳籍女子经常和外省人购买假币,并在保山市范围内进行分销,假币被拿到市内各县(区)使用,被害人均为街边的小商小贩,危害范围广,影响十分恶劣。
获知情况后,昌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同时将线索上报保山市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部和经侦支队,请求上级支持。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一个以湖南籍男子何某某为上线,女子赵某某为分销商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5月23日,专案组民警得知何某某将携带大量假币从大理赶到保山与赵某某进行交易,专案组研判后认为收网时机成熟。下午5时许,专案组民警在隆阳区老营集镇将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39岁,湖南道县人)、赵某某(女,45岁,隆阳河图人)、陈某某(女,37岁,临沧双江人)抓获,当场查获100元面值的疑似人民币假币18万元,赃款3万余元,扣押涉案车辆2辆。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被昌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