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16_A/2018-031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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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毅深入漭水交通事故前线指挥开展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成功救助被困伤者1名。
3月7日9时许,昌宁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云永线’漭水至耉街路段有一辆小车翻下山崖,有伤者被困,请求出警救援。”接报警后,昌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漭水派出所赶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3月7日凌晨,毕某某与同乡男子马某驾驶比亚迪轿车从漭水街子驶往耉街乡方向,当行至“云永线”K166+800米处时翻下山崖,造成毕建春受伤被困山崖、马伟生死不明。
由于事故现场山高坡陡,峭壁嶙峋,派出所现有警力及装备无法开展救援,值班所领导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县局党委。接漭水派出所情况反馈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李晓毅指示:一是请漭水派出所加强现场交通秩序维护,避免引发二次事故。二是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快速开展伤员搜救工作。根据指示,县局成立了由副县长李晓毅任指挥长,副局长张国勇、杨金利任副指挥长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抽调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漭水派出所、县医院共22人快速赶赴现场开展搜救工作。
由于自然条件恶劣,救援工作举步维艰。在李晓毅副县长的指挥下,全体参战人员步步为营,攻坚克难,经过5个小时紧张有序的救援,成功将被困人员毕某某、马某救上山崖,经医生现场确认马某已无生命体征。
目前,毕建春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马伟尸体已运至火化场火化,家属情绪稳定,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