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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23101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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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3,47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170,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1,989.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8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3,47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170,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1,98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一)昌宁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车辆购置费支出较大,主要由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公安专项等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支出,年内逐步纳入预算,年初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年初预算只涉及县级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245,000.00元。

(二)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等,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15,659.19元,增长110.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912,400.00元,增长353.5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部分执法执勤用车老化,无法正常使用,为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新购执法执勤用车6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8,031.19元,增长22.48%,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为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加强社会面防控体系建设,2022年全年本单位增加执法执勤车辆24小时不间断进行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车辆运维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72.00元,下降75.99%,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等,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一)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购置车辆6辆。因车辆使用频率过高,磨损严重,不能正常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顺利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及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2022年本单位新购6辆执法执勤用车更换了巡特警大队、柯街派出所、翁堵派出所、卡斯派出所、温泉派出所、珠街派出所老旧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职能职责(部分涉密,不在此处公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对本单位公安专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部分涉密,不在此处公开)。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