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22-10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7819.57元,完成预算的63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该项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2058.57元,完成预算的174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761.00元,完成预算的48.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昌宁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车辆购置费支出较大,主要由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公安专项等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支出,年内逐步纳入预算,年初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年初预算只涉及县级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0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小主要为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18921.71元,增长53.2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3624.71元,增长5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297.00元,增长50.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机构改革,自然资源公安局并入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增加。2.本年度根据上级执法办案任务需求新增2辆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度持平,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2058.57元,占95.01%;公务接待费支出45761.00元,占4.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2058.5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8100.00元,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大田坝派出所、湾甸派出所原有执法执勤用车老化报废,为保障基层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及维护稳定职责,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3958.5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含在编车辆35辆及其他不在编摩托车及电瓶车28辆)。主要用于履行公安机关职责的执法办案成本性支出,促进公安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事务管理及推动平安昌宁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7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7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级有关公共安全管理、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及其他公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2021年度昌宁县公安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