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21-070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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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及指导规划。
2.机构情况。根据《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机编发〔2017〕1号)规定,设立昌宁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昌宁县公安局内设31个机构。其中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派出机构13个,拘押收教场所2个。
3.人员情况,昌宁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2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厅机关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1.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关系。生态效益的好坏,直接涉及到全局和长期的经济效益。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价,进行可行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开始项目,以求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对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
4.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
5.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及控制行政成本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制定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按差旅费规定的级别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会议不安排宴请。公务接待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不喝高档酒。
6.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继续做好深化财政改革有关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管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
7.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无预算不开支,根据年初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强预算收支进度及增长变动情况的数据采集及分析上报工作。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把支出预算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每季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8.结合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安排及上年资金结余情况,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加强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动态监控,明确执行责任人,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06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度收入1006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383.38万元,增31.01%,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补发2016至2018年公安执法岗位津贴。增加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智慧公安检查站、其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等项目资金。新增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预算支出1017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176.3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35.34万元,增36.7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补发2016至2018年公安执法岗位津贴。增加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智慧公安检查站、其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等项目资金支出。新增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单位从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出发,制订了《昌宁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昌宁县公安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昌宁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昌宁县公安局涉案财物场所管理规定》《昌宁县公安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昌宁公安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昌宁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昌宁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昌宁县公安局建设项目管理内控制度》等内控制度,健全了制度流程,形成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层层审批制度,形成具有公安工作业务特色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一是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在2019年细化内部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的基础上,2020年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化的管理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细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成效显著。二是聚焦公安业务,开展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警深度融合、公安工作与司法改革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同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项目支出方向总体符合公安工作特点。对评价情况分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预算编制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没有制定相关计划,但在预算进度方面综合评价良好。
(三)自评组织过程
警务保障室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警务保障室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自接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成立以张国勇副局长为组长,何健标主任为副组长,警务保障室人员为具体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1年6月3日召开了绩效工作评价会议,安排布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按时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符合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要求。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年初根据县级财政下达的预算,根据我局公安中心工作重点,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重大案件侦破、大型活动安保、公安教育训练等,并按照“重心下移、保障下倾、投入下沉”的要求,编制了《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包干经费方案》,确保公安工作正常的开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昌宁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通知》、《昌宁县公安局接待费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每季度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财政、纪检部门的监督。
根据年初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强预算收支进度及增长变动情况的数据采集及分析上报工作,每季撰写财务分析报告。结合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安排及上年资金结余情况,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加强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动态监控,明确执行责任人,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昌宁县公安局开展的年度绩效自评情况,2020年度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工作整体争先进位、队伍整体形象提升“两大目标”。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评价结果为良好。2020年上半年,昌宁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三、全市第二。
(四)效果情况分析
1.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化责任勇于担当,服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以最强组织保障抓防控。成立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1办13组常态化、实体化运行,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划拨专项经费107万元加强一线执法执勤保障。二是以最实工作措施护安全。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8起、涉外案件250起,全面消除社会风险隐患,助力复工复产复学,实现全县“零感染”“零输入”。三是以最严实战状态强常态。全年执行战时二级勤务,落实高等级情报研判会商机制,“昌宁县‘四坚持四快处’精准过滤防输入”的查缉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2.聚焦安保维稳主线,深化风险防范化解,纵深推进平安昌宁建设现代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枪爆违法犯罪,深化破案攻坚,全面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有力有效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稳定。成功打掉1个涉黑团伙、5个涉恶犯罪团伙,破获案件5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7名;侦破刑事案件154起、涉毒刑事案件34起、零星贩毒案件16起、经济犯罪案件25起、走私刑事案件30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57人;查处行政案件1416起,查处违法人员1610人;立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类案件490起,破461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460人;缴获各类毒品243.61千克、制毒物品67.56吨;收缴各类枪支67支、子弹4384发;制作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制作视频宣传资料17条。
3.聚焦源头预警预知预防,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纵深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坚持党政领导,高位谋划推进。把加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中共昌宁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谋划部署。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层层压实责任。撰写调研文章28篇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建言献策。三是创新传承并行,释放公安元素。聘请6名律师和13名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驻所,建立调委会144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14个,做实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4.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一是聚焦法治意识,主体能力实现新提升。坚持党委定期学法为引领,民警常态学法为基础,创新丰富学法载体,开展“打基础、强素质、促规范”法治大讲堂、视频教学、庭审旁听、竞赛比武等多样化、实战化法律法规学习,年内实现涉法信访案件总量、增量、存量“三下降”。二是聚焦执法监督,执法效能取得新飞跃。出台《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制》《接处警工作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硬性规定,建立法律顾问、检察官驻局,律师驻所工作机制,健全“大讨论、大培训、大监督”及责任倒查制度。三是聚焦跨越突破,执法管理迈出新步伐。以湾甸派出所办案区被省厅确定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办案区示范点为契机,建成标准智能化办案区2个(湾甸、柯街),鸡飞、翁堵智能化办案办案区升级改造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根据昌宁县公安局开展的年度绩效自评情况,2020年度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工作整体争先进位、队伍整体形象提升“两大目标”。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较好的保障条件,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评价结果为“优”。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大部制改革、命案侦防、“一门通办”、智慧安防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经验被公安部、省厅、市局肯定推广;2020年命案“零发生”;县局老干党支部获评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田园派出所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田园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入围全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候选单位;交警大队车管所连续六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2016年以来,昌宁县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平安林区先进县”荣誉称号;档案编研成果被公安部办公厅授予“2019年全国公安档案优秀编研成果优秀奖”;2020年上半年,昌宁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三、全市第二。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2020年度司法救助补助经费).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中央就业补助资金).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支付田园派出所修缮款).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支付美丽县城城市监控视频租赁费).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田园派出所土地出让金).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全省公安检查站项目资金).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民警服装专项资金).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老公安局处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监所“铁桶工程”建设专项资金).doc】
附件【E958A0474013C3665570668D62B_6D567006_17200 (1).xls】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城市监控系统租赁专项资金).doc】
附件【附件1.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非税收入清算资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