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20-06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负责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处理认定。
2.机构情况。根据昌机编发【2017】5号文件昌宁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9个。其中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派出机构13个,拘押收教场所2个。是正科级单位。
3.人员情况,2019年,我局实有民警238人,机关工人7人,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人,年内调入7人,退休1人,调出6人,辞退1人;辅警275人,临时工11人,辅警较上年同期数减2人,临时工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9人,主要是昌宁公安局物业管理承包至擎林有限公司,部分临时工转入公司管理;退休54人,年内新增3人,死亡4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厅机关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1、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关系。生态效益的好坏,直接涉及到全局和长期的经济效益。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价,进行可行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开始项目,以求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通过商品和劳动的对外交换所取得的社会劳动节约,以尽可能少的劳动耗费取得尽量多的经营成果,或是以同等的劳动耗费取得更多的经营成果。
3、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
4、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
5、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及控制行政成本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制定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按差旅费规定的级别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会议不安排宴请。公务接待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不喝高档酒。
6、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继续做好深化财政改革有关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管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
7、严格执行行政成本管制制度和厉行节约成本的规定,加强了公务差旅费、会务费的管理,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加。上年,该项目支出实现零增长,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长。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及货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上年结转和结余699.18万元。县财政局2019年批复昌宁县公安局财政预算总收入7685.31万元。2019年决算总支出7440.9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为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昌宁县公安局从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出发,根据《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制订了《昌宁县公安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昌宁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昌宁县人民政府差旅费管理细则》、《昌宁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健全了制度流程,形成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层层审批制度,形成具有公安工作业务特色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二是探索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控机制。掌握用款进度,保证用款计划有序完成。1、财务室应当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支出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切实加快重点项目执行进度,督促有关项目责任人及时解决。3、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年度预算经核定后,应当严格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一是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在2018年细化内部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的基础上,2019年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化的管理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细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成效显著。二是聚焦公安业务,开展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警深度融合、公安工作与司法改革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同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项目支出方向总体符合公安工作特点。对评价情况分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预算编制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没有制定相关计划,但在预算进度方面综合评价良好。
(三)自评组织过程
警务保障室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警务保障室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成立以张国勇副局长为组长,何健标主任为副组长,警务保障室人员为具体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0年6月9日召开了绩效工作评价会议,安排布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按时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符合昌财发〔2020〕61号要求。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年初根据县级财政下达的预算,根据我局公安中心工作重点,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怖、重大案件侦破、大型活动安保、公安教育训练等,并按照“重心下移、保障下倾、投入下沉”的要求,编制了《昌宁县公安局2019年包干经费方案》,确保公安工作正常的开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昌宁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通知》、《昌宁县公安局接待费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每季度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财政、纪检部门的监督。
根据年初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强预算收支进度及增长变动情况的数据采集及分析上报工作,每季撰写财务分析报告。结合2019年我局项目资金安排及上年资金结余情况,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加强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动态监控,明确执行责任人,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大庆安保为主线深化风险防控,以扫黑除恶为统揽严惩违法犯罪,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加强社会治理,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抓手,从严管党治警,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昌宁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执法满意度排名全省第四,派出所长及社区民警知晓率排名全市第一。
(四)效果情况分析
强力推进政治安全保卫仗、风险化解攻坚仗、严打犯罪主动仗、社会防控整体仗、公共安全治理仗,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四个确保”目标,守住“三条底线”,圆满完成大庆安保维稳任务,巡特警大队荣立省厅集体二等功,田园派出所被省厅集体嘉奖;扫黑除恶纵深推进,打掉涉黑涉恶团伙4个,破获案件56起,抓获人员118名,县局扫黑办四次受到市局表彰;全县连续15年无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连续8年命案全破,县局“1·07故意杀人案专案组”荣立市局集体三等功。经过大庆安保维稳和腾冲警卫任务的历练,为今后开展重大安保活动积累宝贵经验。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我们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执法安全意识不强。执法安全问题老生常谈,但仍然出现有章不循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接处警不及时、处警人员不符合要求、装备不携带、现场管控不严密、案件移交不严格、办案场所管理使用不规范、有案不受不立等依然存在,群众举报投诉处警问题实有发生;执法监督不到位,法制队伍有待加强,对新形势下法律法规适用支撑思考不够;特别是发生的“3·09事件”,全方位暴露出我局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执法执勤安全、责任压实及执行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源在于党委班子、部门领导责任压实不够、跟踪问效不到位。二是实干担当能力不足。有的领导和民警不注重学习、不勤于思考、不勇于担当、不善于创新,解决棘手问题时畏首畏尾,困难面前拿不出“金点子”、“好招数”,应急处置、群众工作、舆论引导、信息化应用能力滞后;对“放管服”改革措施,上面“放得下”,我们“接不住”,落地有力、有声不够。三是从严治警力度不够。警力不足,队伍长时间超负荷运转,人才储备不足;党支部生活不规范、不真实、不严肃问题依然存在;从队伍发生问题分析,领导压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排查防控风险不落实,关键少数不讲纪律、不守规矩导致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教训十分惨痛;有的领导和民警作风漂浮,说得多做得少,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警令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仍然存在。
下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昌宁公安“11662”战略目标, 即:以坚决打赢COP15安保维稳攻坚战为主线;以“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为抓手;持续深化风险防范化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警务转型升级、基层派出所建设、从严管党治警“六项重点”;加快推进平安昌宁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公安建设、公安警务实战、派出所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六个现代化”,努力实现工作整体争先进位、队伍整体形象提升“两大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在群众参与下推动社会治理。加强社区民警兼任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或主任助理机制,抓住党员先锋模范带头关键,发挥社会治理纽带作用,打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链路,培育群众参与的平安社会组织,让社区民警真正带领群众开展平安建设,让以党员为带动的平安志愿活动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建 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附件3.昌宁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看守所水电费项目.doc】
附件【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doc】
附件【特殊人群关押经费项目.doc】
附件【国保特别业务费项目(2) (3).doc】
附件【新园社区水电费项目.doc】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