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24031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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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200000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各部门、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组织公安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4.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5.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公安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食品药品、环境和旅游领域犯罪案件侦办。
6.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移送审查起诉及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7.负责侦破制造、走私、运输毒品、贩卖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8.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单位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9.负责监督指导公共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侦办危害公共网络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道路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1.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2.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羁押、监管和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
1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负责公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 警令部(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昌宁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新园社区派出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田园派出所、温泉派出所、翁堵派出所、鸡飞派出所、柯街派出所、卡斯派出所、湾甸派出所、大田坝派出所、勐统派出所、更戛派出所、漭水派出所、耇街派出所、珠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昌宁公安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要明势知止、知行合一,锚定目标、团结奋斗,按照“1246812”工作思路,做到“七个坚持”,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奋力推进昌宁公安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筋骨,忠诚争创党和人民满意目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扛实扛牢党委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在以学铸魂、增智、正风、促干上下功夫,实实在在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办好惠民利民实事。
二是坚持为民立场强基础,推进“2个三年行动计划”。对标省、市公安机关“公安工作三年行动计划”40项工作任务和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114864”目标任务,落实党委主责,建立健全推进保障机制,统筹落实10条为民措施,夯实全县公安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基层基础。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建机制,大抓“4个体系”建设。围绕公安工作现代化机构编制改革和职能定位,对标“专业+机制+大数据”理念要求,聚焦“政工质量高、情报维度深度精度好、主防基础牢、内控有质效”,建好4个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责任体系,抓实内涵发展,为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改革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贡献昌宁智慧。
四是坚持专项打和日常治相结合,运行好6个中心。聚焦风险和问题,以捍卫政治安全为统领,发挥“政治安全情报中心、情指行工作中心、基础管控中心、内控监督中心、侦查合成作战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引擎动能,统筹警种职能落实,不折不扣落实省、市专项工作任务,一以贯之抓实日常治理,全力确保“运行质量高、服务实战好、成效考评优”。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治理,攻坚8个专项整治。聚焦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落实“七字警务机制流程”,攻坚服务“重点领域整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交通事故遏制、盗窃打防、电诈治理、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重复警情整治、非正常死亡接处”综合整治。
六是坚持从严从实管队伍,着力发挥政治工作效能。对标“严的基调、专的人才、战的状态、家的氛围”,依托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抓实政工干部队伍建设,严格14项内控负面问题督导问责,着力“育选管用”强训练强管理强关爱,营造“传帮带”氛围,推进“789”工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有活力、成效好的公安队伍。
七是坚持稳中求进提质效,抓实“2个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兜实兜牢全年公安运转保障底线,抓实法治保障和运行保障,不断提升公安基层基础保障硬实力,为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5人,其中:行政编制26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70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8辆,超编为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135,244.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872,610.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00,000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7,662,633.26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812,029.19元,同比增长4.47%,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72,610.87元,较上年减少2,052,554.81元,减少2.48%。其中: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在职人员经费及其他社会保险减少2,885,966.1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收入减少606,365.6元,医疗保险补助减少324,147.33元,辅警人员经费增加516,697.92元,在押人员经费减少1,260,000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及新园社区工作人员补助增加863,880元,遗属人员补助支出政策性增资增加41,760元。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减少212,413.7元。本年度因增加本级项目预算,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81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98,049.26元,同比下降74.9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其他收入及财政代管资金部分资金较大减少,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减少。上年结转为7,662,633.26元,较上年增加7,662,633.26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结转上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公安专项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535,244.13元,其中:本年收入80,872,610.87元,上年结转收入7,662,633.2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872,610.87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80,872,610.8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10,078.45元,增长6.77%。其中: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在职人员经费及其他社会保险减少2,885,966.1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收入减少606,365.6元,医疗保险补助减少324,147.33元,辅警人员经费增加516697.92元,在押人员经费减少1,260,000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及新园社区工作人员补助增加863,880元,遗属人员补助支出政策性增资增加41,760元。本年度因增加本级项目收支预算,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81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为7,662,633.26元,较上年增加7,662,633.26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结转上年上级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及其他公安专项项目资金。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6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98,049.26元,同比下降74.98%,主要是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600,000元,减少1,798,049.26元,同比下降74.9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其他收入及财政代管资金部分资金减少较大,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减少;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非财政拨款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135,244.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535,244.13元,其中:基本支出71,686,610.87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866,554.81元,同比减少5.12%,主要是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64,762,650.87元,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3,299,977.11元,减少4.85%;商品和服务支出5,844,400元,因本年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212,413.7元,减少3.5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9,560元,因本年度将在押人员经费预算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及新园社区工作人员补助、遗属人员补助支出政策性略增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上年减少354,164元,减少,24.7%。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848,633.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76,633.26元,增加128.5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且本年度结转上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及其他公安专项项目。
其他支出(单位资金)预算支出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8,049.26元,减少74.9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年度单位其他收入及财政代管资金部分资金减少较大,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71,686,610.87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762,650.87元;公用经费5,844,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079,56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新增项目9个,资金共计9,186,000元,结转上年项目11个,资金共计7,662,633.26元,以上两项合计16,848,633.26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6个,资金共计3,469,623.17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4个,资金共计13,379,010.09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535,244.13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686,610.87元,项目支出16,848,633.26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44,359,416.13元,其中:基本工资11,798,400元、津贴补贴22,118,400元、年终一次性奖983,200元、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3,636,000元、失业保险7,016.13元、办公费581,183元、印刷费30,000元、电费350,000元、水费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2,417元、租赁费50,000元、接待费70,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50,000元、劳务费266,400元、工会经费686,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2,479,800元。
(2)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325,140元,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5,325,140元。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000元,其中:离退休办公经费28,000元。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74,560元,其中: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74,560元。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0,000元,其中: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0,000元。
(6)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63,88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84,680元、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经费679,200元。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1,960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201,960元。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09,070元,其中:大病保险51,940元、退休大病医疗费补助13,720元、基本医疗保险2,643,410元。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75,924.74元,其中: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1,575,924.74元。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660元,其中:工伤保险支出68,660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
(1)2040101公共安全支出-武装警察部队-武装警察部队336,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306,000元,资本性支出30,000元。
(2)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6,95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5,550,000元,资本性支出1,400,000元。
(3)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500,000元。
(4)204021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40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400,000元。
(5)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10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100,000元。
(6)204022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移民事务3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30,000元。
(7)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8,532,633.26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4,918,658.26元,资本性支出3,613,975元。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535,244.13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686,610.87元,项目支出16,848,633.26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64,762,650.87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798,400元、30102津贴补贴22,118,400元(含乡镇岗位补贴570,000元)、3010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及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4,619,2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74,560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48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5,350元(含大病保险51,94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75,924.74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676.13元(工伤保险68,660元、失业保险7,016.13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5,325,1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4,4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581,183元、30202印刷费30,000元、30205水费80,000元、30206电费35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2,417元、30214租赁费5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70,000元、30215会议费30,000元、30216培训费50,000元、30226劳务费266,400元、30228工会经费686,6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479,8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8,00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079,56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1,065,840元,30307医疗费补助13,720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302商品服务支出11,804,658.26元,310资本性支出5,043,975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非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6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因本单位公安执法办案项目政府采购涉密,不在本次预算公开中进行公开。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12,417元,较上年增加449,439元,增长58.91%,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85次,共计接待约70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了单位接待内控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坚持公务接待主要以内部食堂为主安排接待的原则。每次公务接待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简化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核做到单据齐全才予以报销。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接待成本预算基本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安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42,417元,较上年增加449,439元,增长64.86%,公务用车保有量38辆,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公安局执法用车购置费从上级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内支出,本年度无本级财力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本级财政预算共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车保有量为3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2,417元,较上年增加449,439元,增长64.86%;经费增加原因分析为:公安执法办案及社会治安巡逻增加,执法执勤用车使用频率大幅增加,油料费支出大幅增加;执法执勤用车老化严重,车辆维修费增加,车辆运维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为公安执法办案专项资金,因执法办案项目涉密,故不在2024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000元,减少2.9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81,183元、印刷费30,000元、电费350,000元、水费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2,417元、租赁费50,000元、接待费70,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50,000元、劳务费266,400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机关运行需求,坚持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合理调整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2023年较上年度预算相比,办公费减少275,839元、印刷费减少70,000元、电费减少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49,439元、劳务费增加266,400元、业务委托费减少200,000元、差旅费减少10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1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91,946,346.91元,其中,流动资产74,982,169.98元,固定资产159,058,43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649,323.31元,无形资产2,256,422.9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280,140.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863,353.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259,93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300元(车辆残值收入);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200111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1044408100.xlsx】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403110443413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