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22-02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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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200000
昌宁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各部门、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组织公安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4.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5.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公安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食品药品、环境和旅游领域犯罪案件侦办。
6.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移送审查起诉及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7.负责侦破制造、走私、运输毒品、贩卖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8.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单位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9.负责监督指导公共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侦办危害公共网络系统安全和利用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道路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1.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2.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羁押、监管和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
1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负责公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设31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指挥中心)、政治处、森林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昌宁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新园社区派出所、公安派出所13个(公安派出所共设13个乡(镇)公安派出所,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基点,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为导向,以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为保障,发扬斗争精神,找准发展定位,拔高工作标杆,业务水平跻身全省一流、全市先进,全县持续安全稳定,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居全省前列,打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实现队伍零违纪、安全零事故、疫情零感染、偷渡零发生、判决零无罪、执法零风险、考核零扣分“七零目标”。要紧紧围绕“做好几件实事、打造几个亮点、争创几个先进”,树立大抓落实工作导向,项目化实施捍卫政治安全、严打违法犯罪、社会面整体防控、维护公共领域安全、优化情报指挥建设、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提升刑事打击能力、强化政治能力淬炼、打造高素质昌宁公安铁军“十项重点工作”,打造党建示范品牌集群、基层社会治理样板、平安法治昌宁建设、立体化防控“八张网”、民生警务工程建设、队伍管理提质增效“六大工作亮点”,努力实现创先争优数同比上升。要持续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定担当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努力交出一份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满分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5人,其中:行政编制275人(含机关工勤编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7人。
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其中:车辆编制38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不含其他车辆(摩托车及电瓶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37.3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945.00万元,上年结转为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93.29万元,增长31.29%,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37.34万元,较上年增加1148.29万元,增长17.17%。其中: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以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44.74万元;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10.45万元;因新增项目经费收支预算,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加12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945.00万元,较上年增加94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单位其他收入及财政代管资金部分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上年结转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37.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37.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37.3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7837.3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8.29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以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74万元;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10.45万元;新增项目经费收支预算,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长12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82.34万元。较上年增加2093.29万元,增长31.29%,包括财政拨款支出7837.34万元,其他支出(单位资金)945.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3.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1万元,减少0.98%,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4704.68万元,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较上年增加4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24万元,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控制机关运行成本,较上年减少11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42万元,因本年度遗属补助标准上调,较上年增加1.02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1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财政拨款项目预算5项。
其他支出(单位资金)增加94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单位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类预算2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37.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623.34万元,项目支出1214.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40101武装警察部队7.67万元,其中:武警生活补助7.67万元。2040201行政运行4162.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48.60万元、津贴补贴2425.42万元、乡镇岗位补贴56.4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87.31万元、公车改革补贴255.36万元、工会经费71.21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办公费100.00万元、电费36.00万元、水费6.00万元、租赁费8.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会议费2.50万元、接待费8.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差旅费10.00万元、工伤保险3.56万元、失业保险0.66万元、遗属补助15.52万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67.15万元,其中:在押定补人员经费126.00万元、临时工1241.15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2万元,其中:离退休办公经费2.5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9.6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5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6.38万元,其中:大病保险5.39万元、退休大病医疗费补助1.2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09.7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0.40万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执勤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479.70万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170.00万元,资本性支出309.70万元。2040219信息化建设582.30万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507.30万元,资本性支出75.00万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52.00万元,具体为资本性支出15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37.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623.34万元,项目支出1214.0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4704.68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48.60万元、30102津贴补贴2481.82万元(含乡镇岗位补贴56.40万元)、3010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87.3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9.68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7.5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15万元(含大病保险5.3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0.4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万元(工伤保险3.56万元、失业保险0.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24万元,其中:30239其他交通费用255.36万元、30228工会经费71.2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30202印刷费3.0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5.00万元、30201办公费100.00万元、30206电费36.00万元、30205水费6.00万元、30214租赁费8.00万元、30216培训费5.00万元、30215会议费2.50万元、30217接待费8.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0.00万、30211差旅费10.00万元、30226劳务费1241.1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5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50.42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149.19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1.23万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执勤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302商品服务支出677.3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536.7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本级财力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5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124.14%,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15.79%,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为昌宁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安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0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增长390.00%,共有公务用车35辆,较上年减少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公安局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从上级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内支出,本年度无本级财力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车保有量为35辆。经费增加原因为2022年预算编制含基本支出中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以及新增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以前年度预算编制只有基本支出,不预算项目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为公安执法办案专项资金,因执法办案项目涉密,故不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2万元,增长0.3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办公费100.00万元、电费36.00万元、水费6.00万元、租赁费8.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会议费2.50万元、接待费8.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差旅费1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增长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编制根据单位实际机关运行需求,增加了办公费、业务委托费、印刷费、水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的少量支出,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接待费、租赁费的部分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