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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20-061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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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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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1个。根据昌公党发〔2020〕13号文件昌宁县公安局内设大部6个。其中局机关内设警务指挥部、行政审批为民服务中心、案件侦查部、治安管理部、监所管理部、队伍管理部,派出机构13个,是正科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 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昌宁公安“11662”战略目标,即:以坚决打赢COP15安保维稳攻坚战为主线;以“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为抓手;持续深化风险防范化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警务转型升级、基层派出所建 设、从严管党治警“六项重点”;加快推进平安昌宁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公安建设、公安警务实战、派出所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六个现代化”,努力实现工作整体争先进位、队伍整体 形象提升“两大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5人,其中:行政编制27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4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67辆(其中摩托车28辆,电瓶车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9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9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33.8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级别职级工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8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级别职级工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9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99.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99.52万元(本级财力5899.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8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级别职级工资。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33.8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级别职级工资;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8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级别职级工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增长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899.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89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9.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8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级别职级工资;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3605.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130.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62万元,公车改革补贴220.86元,工会经费61.5元,遗属补助11.65万元,日常运行支出177.12元(指日常的水、电、办公、物业管理、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72.18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1246.18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拘留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支出126万元

3、行政单位离退休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2.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6、行政单位医疗和大病医疗缴费272.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大病医疗缴费。

7、公务员医疗补助12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8、武警生活补助7.67万元,主要用于武警生活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899.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4045.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6.31万元,津贴补贴2125.79万元,奖金73.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万元,乡镇岗位补贴55.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705.66万元,其中办公费141.12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其它列支在上级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内使用),其他交通费用220.86万元(公车改革补贴),劳务费1246.18万元(辅警工资),工会经费61.5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8.52万元,其中看守、拘留在押人员补助126万元,武警内卫生活补助7.67万元、遗属补助11.65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昌宁县公安局采购预算总额4311.73万元,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11.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8万元,较上年减少115.2万元,下降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主要是昌宁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98.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98.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其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级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内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为行政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