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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19-0213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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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5100000

云南省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是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

2.组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

3.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属于正科级单位,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下设综合部、管理部、车管部、城区中队、云保中队、沦江中队、大链中队七个部门,其中综合部下设综合中队及法制(宣传)中队、科技中队,管理部下设秩序管理中队及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车管部设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中队(车管所)。

至2018年终,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民警34人(其中副处级2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1人(包含三级警长3人,四级警长2人),科员18人),当年无新增民警,退休民警2人,协警7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重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交安办实体化运作、两站两员作用发挥、基础信息采集三项工作。

一是实体化运作各乡镇交安办,真正实现管事管用。

二是两站两员作用发挥重点推进劝导站建设、劝导员专业化和安全员职业化。

三是人车基础信息采集实行社会化大采集、全警大采集、劝导员专业化采集交融,在年内实行基础数据的完善和动态管理。

(二)实现科技支撑交管警务,打造现代化交通管理格局。

(三)加大基层中队建设,拓展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警示教育室。

(四)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多举措推进隐患治理工作。

(五)整合力量,推动全警全社会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实现交通管理社会化水平较大提高。

一是形成信息共享和应急救援合作模式;

二是依靠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实现家庭小手拉大手,携手文明出行;

三是加大交通管理社会组织和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 25人,暂定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11,391.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11,391.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711,391.92元,其中:本年收入9,711,391.9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11,391.92元(本级财力9,711,391.9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711,391.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11,391.92元,其中,基本支出9,711,391.92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40201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8,291,906.52元;

(2)2080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65,594.64元;

(3)2080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退役安置3,012.00元;

(4)2081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社会福利2,496.00元;

(5)2082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69,766.81元;

(6)210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78,615.95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711,391.92元,项目支出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5,577,907.40元;

30101基本工资 1,076,856.00元;

30102津贴补贴2,937,336.00元;

30103奖金149,738.0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820,786.00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44,808.64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458.75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贴缴费164,157.2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9,766.81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127,976.52元;

30201办公费184,800.00元;

30216培训费50,0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

30227委托业务费3,495,097.92元;

30228工会经费82,078.6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6,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08.00元。

30305生活补助5,508.0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711,391.92元,比上年预算增685,550.50元,同比增长7.59%,主要是(1)年初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2)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退役安置、社会福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3)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127,976.52元,比上年预算增428,905.10元,同比增11.59%,占基本支出的42.5%,主要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的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1,000.00元,同比下降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同比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000.00元,同比下降23.07%。主要是严禁浪费,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6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8,000.00元,同比下降2.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长0%,同比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0.00元,减8,000.00元,同比下降2.17%,主要是遵循厉行节约原则, 尽量减少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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