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19-021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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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200000
昌宁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1个。根据昌公党发〔2018〕59号文件昌宁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0个。其中局机关内设警务指挥各部、警务管理部、案件侦查部、治安管理部、监所管理部、执法监督中心,派出机构13个,是正科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二五五”工程:围绕以扫黑除恶为统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条主线”;聚焦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省前三“两大目标”;深化矛盾风险防控、社会治理创新、大数据实战应用、警务转型升级、从严管党治警“五项工程”;提升平安昌宁建设、社会基础管控、信息化实战、打防管控服、公安发展保障“五种能力”。
(一)以扫黑除恶为统揽,紧紧围绕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这场硬仗,深化矛盾风险防控工程,在提升平安昌宁建设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二)以基层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工程,在提升社会基础管控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三)以智慧警务为牵引,紧紧围绕增强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深化大数据应用工程,在提升信息化服务实战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四)以大部制改革为驱动,紧紧围绕推动公安警务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深化警务转型升级工程,在提升打防管控服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五)以素质强警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深化从严管党治警工程,在提升公安发展保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5人,其中:行政编制27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67辆(其中摩托车28辆,电瓶车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656564.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656564.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656564.54元,其中:本年收入57656564.54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656564.54元(本级财力57656564.54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656564.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656564.54元,其中,基本支出57656564.54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35248142.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590002元,公车改革补贴2239800元,工会经费600880.04元,遗属补助31860元,日常运行支出1785600元(指日常的水、电、办公、物业管理、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126419.2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10866419.2元,主要用于看守、拘留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支出1260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2136.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0880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缴费支出150220.01元,主要用于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6、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缴费360528.02元,主要用于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7、行政单位医疗和大病医疗缴费2301908.1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大病医疗缴费。
8、公务员医疗补助1201760.0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9、武警生活补助76650元,主要用于武警生活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656564.54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40795355.3元,其中基本工资7978296元,津贴补贴21400848元,奖金6648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08800.4元,职业年金缴费182136.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1908.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01760.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0748.03元,乡镇岗位补贴546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492699.24万元,其中办公费1370000元,维修维护费1018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54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元,专用材料费54800元,劳务费10866419.2元(辅警工资),委托业务费55000元,工会经费600880.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元,其它列支在上级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内使用),其他交通费用2239800元(公车改革补贴)。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68510.00元,其中看守、拘留在押人员补助1260000元,武警内卫生活补助76650元、遗属补助3186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公安局采购预算总额13767300元,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673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656564.54元,本级财力安排57656564.54元。较上年增加4718524.38元,增8.92%,主要增在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级别职级工资,年内预算较上年增4718524.3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785600元,比上年预算减64800元,同比减4%,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07000元,减少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10000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000元,减少25%;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昌宁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6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0000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70000元,减少19%,主要是昌宁县公安局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力,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用车费用,禁止公车私用。昌宁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编制31辆,现有车辆28辆,预算购置3辆。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